根据《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盐科计〔2022〕124号)、《盐城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盐科计〔2022〕149号),组织实施2022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1.突出解决我市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3.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4.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2.同一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科技计划,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6.项目经费使用需符合《盐城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财规〔2022〕5号)相关规定,市直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4.各县(市)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局审查、盖章并推荐,3.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2022软科学研究)请至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首页下方专题专栏内科技政策及科技项目申报专栏下载,4.联系方式发展计划与政策法规处:付山英80989608项目受理:倪立68083608陈祥本88249186附件:1.2022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指南2.软科学研究报告撰写要求附件.docx盐城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