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21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36号)精神,拟对2021年宜宾市(市本级)第四批71户企业(单位)给予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将企业(单位)名单和资金数额向社会公示,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2021年1月6日~1月1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西段9号,邮编:644000,联系电话:5103481),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2021年宜宾市(市本级)第四批71户企业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