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方案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本次征收陆良县大莫古镇发峨哨村民委员会第四村民小组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面积0.0534公顷,大莫古镇发峨哨村民委员会第七村民小组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面积1.0672公顷,四、安置途径本项目土地征收陆良县大莫古镇发峨哨村民委员会第四村民小组和第七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且多数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范围内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附件:1.《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2.《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陆良县人民政府2022年2月14日附件1:陆良县普乐村光伏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现状调查报告报告编制单位:陆良县土地储备中心征地实施单位:陆良县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7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目录1概况1.1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的目的与意义1.2主要任务与内容1.3拟征收土地概况1.3.1拟征收土地调查对象1.3.2拟征收土地用途1.3.3拟征收土地概况1.3.4土地利用现状概况2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要求2.1工作依据2.2工作原则3组织与管理3.1成立项目调查小组4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时间4.1调查时间4.2土地现状调查成果4.3调查表4.4实地调查的照片(详见附件4)4.5附图4.6电子数据内容1概况1.1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的目的与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实地调查,1.3拟征收土地概况1.3.1拟征收土地调查对象拟征收土地调查对象为:陆良县普乐村光伏发电项目,2.2工作原则(1)统筹部署原则陆良县人民政府全面统筹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工作,(3)调查成果确认原则土地调查成果须经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签字确认,3组织与管理3.1成立项目调查小组为保证陆良县普乐村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组织相关部门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实地调查,4.2土地现状调查成果(1)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简述拟征收土地对象为大莫古镇发峨哨村民委员会第四村民小组和第七村民小组,陆良县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12月27日附件2陆良县普乐村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陆良县人民政府依据陆良县普乐村光伏发电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