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区“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强化“南粤家政”平台载体建设,根据《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揭市人社函[2022]88号)工作要求和《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揭市财社[2022]39号)文件精神,加强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现对揭东区曲溪街道揭东人民广场社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揭阳市揭东区曲溪婴祺母婴护理店)补助共20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8日,共5天(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日期内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局反映,受理部门:揭阳市揭东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电话(传真):(0663)3263423联系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4室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