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介城市形象,展现城市魅力,营造消费氛围,我局围绕全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宣传报道与沈阳日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沈阳日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为此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宣传报道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1月11日-11月1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22722104市商务局机关纪委:22726529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410室沈阳市商务局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