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城市商贸流通升级)的通知

莆田市商务局 | 2022-11-11
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8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相关城市商贸流通升级项目资金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内容(一)支持商圈、步行街建设,(详见附件2)(三)鼓励零售业企业发展线上销售,(详见附件3)(四)支持老字号保护发展工作,(详见附件5)二、申报注意事项(一)上述支持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原则上支持单家企业(单位)的资金不低于3000元,(四)项目申报联系方式:莆田市商务局商贸科2221808三、其他要求(一)加强资金政策宣传,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政策宣传及指导,认真组织好辖区企业(单位)资金申报及审核等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行业领域管理相结合,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纳入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审核、专报、使用、转报等环节,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排查申报企业(单位)是否存在失信、涉黑涉恶等情况,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资金拨付完毕30日内填报《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附件6)报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附件:1.2022年商圈、步行街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指南2.2022年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指南3.2022年鼓励零售业企业发展线上销售项目资金申报指南4.2022年老字号保护发展项目申报指南5.2022年支持“万福”公共品牌宣传推广项目申报指南6.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莆田市商务局莆田市财政局2022年10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

更多精选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2022-11-11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