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化州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6日化州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茂发改新能函〔2021〕123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形成统筹有序、分工合理、部门配合、政府不大包不大揽、以企业为主体的屋顶光伏整市推进工作机制,同步推动城市、镇域屋顶光伏整体开发,三、工作目标通过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落地见效,四、屋顶光伏的分类及投资开发方式为有序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开发,五、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企业主体准入条件(一)为保障开发分布式光伏建筑屋顶户主的合法权益,影响我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进度的现象,并由新的投资企业主体进行投资开发建设,(二)加强安全质量监管根据《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38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大型建筑物屋顶所有者积极支持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附件:1.化州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负面清单2.化州市变电站供电区域分布图附件1:化州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负面清单一、不得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建筑物1、已鉴定为C级、D级的危旧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不能安装光伏发电项目,3、屋顶承重不足的建筑物不得安装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