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黑交规〔2022〕18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奖励暂行办法》补充条款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哈尔滨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奖励暂行办法》已于2022年4月8日印发,为支持航空公司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航油价格上涨影响,经省政府同意,对北美航线建立货运航班奖励与航油价格动态联动机制,并作为《哈尔滨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奖励暂行办法》的补充条款,具体为:以2022年2月份航油价格5500元/吨作为基准油价,当航油价格超出基准油价时,启动联动机制,当达到或低于基准油价时,联动机制暂停实施,本补充条款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附件:航班奖励标准计算公式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2年11月8日附件航班奖励最小计费单位为100元,不足100元部分四舍五入,抄送:省机场集团,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22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