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浙江省标准化条例》和《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二、申报方向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的目的,2022年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类项目申报,优先支持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的单位和已完成市级标准化试点的项目申报,省级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向我局推荐申报项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的申报项目,再报送至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报送我局,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为主推荐的申报项目,应先征求所在地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送我局,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通过“浙江标准在线”(http://bz.zjamr.zj.gov.cn)“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模块填报项目内容,将《2022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有关证明的纸质材料寄送至我局,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2.2022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3.省级有关单位名单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推荐单位: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计划完成时间项目领域所在市、县(市、区)联系人及电话是否已完成市级试点12...注:1.“计划完成时间”填写项目计划起讫时间,附件22022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邮政编码通讯地址项目负责人职务/职称电话联系人职务/职称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申报单位概况及标准化工作基础情况项目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项目建设保障措施申报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县(市、区)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市、区)标准化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设区的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设区的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省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注:各栏目页面可根据实际需要拓展)附件3省级有关单位名单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工商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林业局、省药监局、省民宗委、省外办、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粮食物资局、省机关事务局、省人防办、省供销社、省大数据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残联、省邮政管理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