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发布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71号)及《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便签〔2021〕856号)、《怒江州文化旅游局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全省“万名文旅人才”怒江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怒文旅联发〔2021〕6号)等文件之规定,经我单位验收合格,具体如下:1、7月19日至7月23日在匹河乡老姆登村举办的观光车驾驶培训(★)班培训补贴,合格26人,符合补贴26人21840元,符合报销脱贫劳动力生活交通补贴共计8人3040元(其中生活补贴2280元和交通补贴760元),2、7月22日至7月26日在匹河乡老姆登村举办的讲解服务培训班培训补贴,符合补贴19人13300元,符合报销脱贫劳动力生活交通补贴共计11人4320元(其中生活补贴3240元和交通补贴1080元),3、7月23日至7月28日在上帕镇施底村举办的民族歌舞表演培训(★)班培训补贴,符合补贴25人24000元,符合报销脱贫劳动力生活交通补贴共计24人11440元(其中生活补贴8580元和交通补贴2860元),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6日共7天,请以实名进行举报,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