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科技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保监分局负责),支持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省市科技任务(市科技局负责),引导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创新加大支持力度(市科技局、市金融办、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铜川银保监分局负责),加快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够形成核心技术产品等“四科”特征明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科技局负责),提升各类孵化载体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效能(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经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给予20万元后补助支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技术研发成果予以奖励(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按照《铜川市“五上”企业培育发展奖励实施意见》给予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提升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三)实施科技型企业“晋位”工程10.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更好地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鼓励各区县、市级各工业园区对辖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支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将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作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基地(平台)建设、场地租赁等的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