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1号)和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转发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1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经审核,以下8户企业均符合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条件,拟享受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现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32-6105062,附件: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第二批)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