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南宁市2022年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事项申报现代服务业企业入驻奖励(包括办公用房补助、经营贡献奖励)、人才奖励、培育鼓励奖、创品牌奖励,三、申报企业要求(一)已获得认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可申报所有类型奖励),(二)已纳入统计在库的未获得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的现代服务业类企业(可申报培育鼓励奖、创品牌奖励),(三)获得认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已获得办公用房补助奖励未满3年的企业,详细申报流程见《南宁市2022年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指南》(附件),5534950)附件南宁市2022年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指南为做好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兑现工作,一、申报企业要求(一)已获得认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可申报所有类型奖励),(二)已纳入统计在库的未获得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的现代服务业类企业(可申报培育鼓励奖、创品牌奖励),(三)获得认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已获得办公用房补助奖励未满3年的企业,对南宁市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3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对南宁市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500万元(含)-800万元的企业,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二、认定程序(一)申报材料1.《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附件:1.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doc2.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受理人联系方式.doc3.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流程指引.docx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19〕25号)5.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南服办发〔2019〕28号)表格名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