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泉人社文〔2019〕128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37号)、《安溪县财政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财社〔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审核确认,安溪迎宾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安溪陈利职校于2020年12月签订企业新型学徒制中级工班合作协议,至培训期满,共49名学徒取得专项能力证书,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应给予安溪迎宾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补贴资金24.5万元,扣除原预拨企业19.75万元之外,应再拨付其余补贴资金4.75万元,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10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附件:1.安溪县2022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汇总表2.安溪县2022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明细表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