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要求,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2022年11月,通过就创中心人员实地调查核实,以下大学生符合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条件,为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张贴公示,并在都昌县政府网上给予公示《都昌县大学生一次创业补贴》情况,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就业创业登记证号创业时间创业项目营业地址运营状态一次性创业补贴1陈嘉欣男2002.01.302022.7江西**职业学院36042801220011122020.8.19都昌县嘉欣服饰店都昌镇步行街A3栋123号正常50002冯金霞女1996.02.112018.7江西**职业学院36042801170003262017.8.2都昌县金霞早餐店都昌镇惠民小区D120号正常5000监督电话:0792-522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