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榆政人社〔2021〕447号)精神要求,经府谷县中元同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我局初审,并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实地评估,该公司符合认定基本条件和认定标准,后经会议研究,拟认定府谷县中元同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创业孵化基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名称:府谷县中元同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郅瑞霞住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府兴大街煤业大厦904室,1401室公示时间: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府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地址:新区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西辅楼前排3F305室联系电话:0912-8710577府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