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建〔2021〕12号),我厅联合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对申报第六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县(市、区)进行了省级复核,现将拟确定名单予以公示如下:霞浦、屏南、惠安、龙海、荔城公示期: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如对公示县(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电话:0591-87077551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省交通运输厅农路办邮编:3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