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公示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2日),通过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北湖区农业农村局反应有关情况,监督电话:北湖区农业农村局0735-2167161北湖区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