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主体申报、所在村登记公示、街道汇总审核上报,我区符合补助的对象共2户,其中: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对象1户、面积32.85亩,蔬菜大棚(包括花卉和其他作物)轮作种植单季稻的补助对象1户、面积143.78亩(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致电6588782反映,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附件:1.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汇总表2.福建省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汇总表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