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函[2020]592号)文件要求,长安区就业中心对2021年度企业申请社保补贴资料进行了审核,涉及1家企业1名高校毕业生,补贴金额5200元(伍仟贰佰元整),按照资金拨付程序有关要求,现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长安区就业中心就业服务科反馈,监督电话:85285953附件:2021年第四批企业招用高校生补贴公示名单(人社).xlsx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7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