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开区、中德金属生态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根据《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2〕544号)、《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需求申报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2〕545号)及《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2〕546号)文件要求,请各地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进行申请申报,在文件规定的报送时间之前(至少提前一天)将相关资料报至我局信息化股(联系人:江漪,联系电话:3290823),附件:1.《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2〕544号)2.《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需求申报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2〕545号)3.《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2〕546号)揭阳市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附件:1.揭市商务函〔2022〕544号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2.揭市商务函〔2022〕545号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需求申报的通知.pdf3.揭市商务函〔2022〕546号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