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我市支持企业稳岗留工若干举措的通知》(大人社发〔2021〕58号)文件规定,对安排非我市户籍员工留连过年并发放“留岗红包”的各类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在岗稳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按照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一直在连的非我市户籍员工人数,采取“先发后补”方式,给予企业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经企业申请、区公共服务中心初审、区人社局审核、市就业中心数据核查,第八批共有2家企业5人符合补贴条件,补贴合计2500元,现将拟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第八批)的各企业补贴人员名单及金额公示如下:(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上述公示企业及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在2022年11月1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甘井子区公共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411—88152608通信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公共服务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松江路19号邮政编码:116031)电子邮箱:gjyzd86558201@sina.com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1:45、13:00—17:002022年11月4日区公共服务中心附件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花名册(第八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