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宿发〔2018〕21号)文件精神以及具体考评细则,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对市区财政投入建设的6家产业技术研究院2021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84330568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成果处:84358577附件:市区产业技术研究院2021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宿迁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