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景政发〔2021〕7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景经商〔2022〕4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审查、复核,确定浙江天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奖励条件,合计资金20万元,现将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1日前通过电话、信函及来访等方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反映,联系人:梅婷婷,联系电话:0578-5089173,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西路30号,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2年度工业企业“两化融合”奖励名单.doc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