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沙岙村附近海域的原桃花岛引航基地提出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2年11月04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告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联系电话:0580-2066175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联系电话:0580-3711605项目名称用海单位用海位置用海面积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申请时间桃花岛引航基地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沙岙村附近海域0.7860公顷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伍年(2026年12月31日止)附位置图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