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2〕123号),我局起草了《泰安市创新券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后(PDF格式),请于11月1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反馈,视为同意,联系电话:6991139,邮箱:kjjjhk@ta.shandong.cn附件:泰安市创新券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泰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