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的落实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同级财政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首次贷款给予1%贴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咸宁分行、咸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由同级财政对2022年8月至12月的贷款予以1%贴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县给予1%的贴息(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贴息),(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咸宁分行、市财政局、咸宁银保监局、市高投集团)五、支持首店首发经济,贯彻落实好省级财政给予每个标准展位100元的奖励,对2022年8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新增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由同级财政按属地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住宿、餐饮业市场主体和养老服务机构的防疫、消杀等费用支出给予补贴,咸宁高新区)十一、落实汽车促消费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十二、支持汽车更新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十三、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税务局、人行咸宁分行等单位要制定细化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