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有关衔接工作,决定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二、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自动延期,原有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局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6月30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四、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局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特此通告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2022年11月3日附件下载:1.附件【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