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佛山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11月1日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实施细则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在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获得贷款的我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补助,一、申报条件(一)扶持对象为佛山市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首贷是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未有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记录,且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获得贷款,二、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能提交一次首次贷款贴息申请,三、贴息补助标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本细则规定期间内首次获得贷款,对在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第一种情况以外)以及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的贷款,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用首次贷款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四、申报流程(一)市金融工作局发布贴息补助申报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佛山扶持通)进行申报,(二)各区金融工作局(办)通过佛山扶持通对辖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原文下载: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