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2月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1.电话号码:0577-88570797,2.传真号码:0577-88576058,3.电子邮箱:358126647@qq.com,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龙瑞大厦B幢7、8楼(鹿城区应急管理局),邮编:325000,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11月3日附件: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