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人社〔2022〕9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德化县陶瓷技能人才支撑工程实施方案》(德委人才〔2019〕5号)和《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德人社〔2019〕7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企业(行业)、院校具备的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获得县级及以上技能大师荣誉称号的(所获荣誉证书截止时间为大师工作室申报开始之日前一天),二、申报材料(一)“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企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审核工作室的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申报材料应包括:1.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附件1),内容包括申请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德化县+申请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院校的有关情况说明和支持措施(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6.申请工作室应参照《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附件3)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为精减材料,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并按照《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审核后,(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公布并授予“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协调,附件:1.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2.申请报告(格式)3.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化县财政局2022年11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