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2022年度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第三批)兑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此次申报补贴范围:2022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以来发生的检验检测服务费用和创新创业活动费用,二、有关要求1.有意申报企业要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照指南要求填报表格和提报相关材料,2.请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办法和指南要求组织开展渤海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建立财政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山东省财政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的通知》规定对申报企业是否存在违反事项进行核查并报送核查结果,3.本次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附件: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申报(兑付)指南(第三批).doc联系人:检验检测服务张秀芝3090606创新创业宣介活动藏超3187020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