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2年)》(南委〔2018〕23号)和《2022年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培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22年市财政安排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专项资金20万元,南安市利合群农机专业合作社在英都镇良山村创建240亩早稻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片,福建南安高顺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码头镇宫占村创建131亩早稻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片,开展早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示范,项目已完成创建和测产验收,经研究,拟按文件精神下达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专项资金20万元到项目实施单位,其中南安市利合群农机专业合作社12万元、福建南安高顺农机专业合作社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1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站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站0595—86382701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