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科技事业中心、黄岩区经科局、路桥区科技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台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台州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市体育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根据《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台市委发〔2017〕105号)和《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境外研发机构扶持实施细则》(台人才领〔2017〕1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新培育国家级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奖励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及标准(一)2020年度新培育国家级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重点联系专家”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给予运营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二)2020年度新培育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省重点联系专家”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给予运营管理团队5万元奖励,二、申报程序(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孵化器)于10月28日前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运营单位营业执照、绩效证明资料(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及省重点联系专家文件或者证书)等纸质材料,众创空间(孵化器)所在地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三)审核、公示,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市科技局将资助经费划拨到相应的孵化机构,附表: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奖励资助申报表台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25日附件: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奖励资助申请表.docx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奖励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