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扶持补贴申报工作,二、申请对象(一)户籍居民补贴:2022年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的光明区户籍居民,(二)学时补贴:在光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从事全职的社会工作者,(三)星级补贴:在光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从事的全职社会工作者,且服务连续满一年以上持有社工证的社工,(四)基层补贴:在光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从事的全职社会工作者,服务连续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社工,仅申请学时补贴的社工在光明区的服务起始日须在2022年3月20日前,申请星级补贴和基层补贴的社工在光明区的服务起始日须在2021年9月20日前,三、注意事项(一)申请户籍居民补贴的光明区户籍居民请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附件1《光明区户籍居民申请2022年光明区社工考证奖励信息统计表》发送至邮箱:mzjjs@szgm.gov.cn,(二)申请学时补贴、星级补贴、基层补贴由社工机构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社工,于2022年12月1日前将附件2《申请2022年度光明区社工人才激励扶持补贴信息统计表(***机构名称)》发送至邮箱:mzjjs@szgm.gov.cn,申请学时补贴、星级补贴、基层补贴的社工向其所在的社工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光明区户籍居民申请2022年光明区社工考证奖励信息统计表2.申请2022年度光明区社工人才激励扶持补贴信息统计表(***机构名称)3.光明区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扶持办法4.2022年度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扶持申报材料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