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59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申报单位(企业)于2022年11月8日上午12:00以前,按照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报送高新区产业发展局服务业发展处(园区协调处)初审后上报,附件:1.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2.国家工信部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附件下载: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国家级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的通知附件包(联系人:卢俊,联系电话:84702873)贵阳高新区产业发展局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