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企业:根据南宁市“早抓快干一季度稳中求进开好局”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春节后建筑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关于春节后复工复产时间鼓励建筑业企业于2022年2月18日前全面复工复产,(一)要求全市政府(国有)投资项目于2月15日前全部实现复工复产,鼓励社会投资项目2月18日前全部实现开复工,给予每个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加分2分,同一施工总承包企业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房建市政项目返岗人数以“桂建通”考勤记录为准,)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建设、施工等单位可通过“点对点”专车接送,安全有序接送工人返岗复工,加强复工返岗人员信息排查,做好在场人员日常健康监测、施工现场卫生消杀、施工地封闭管理等工作,及时发现项目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11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2年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