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府办发〔2022〕70号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黔江区市场主体50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决定开展2021年度黔江区市场主体50强评选工作,一、评选对象在重庆市黔江区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四、评选程序由区级责任部门组织本行业市场主体申报,区级责任部门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初审评分,于11月11日前提出初审建议并填写《黔江区2021年度优秀市场主体推荐表》(见附件3)报送区发展改革委,于11月25日前形成推荐名单报区政府审定,授予“黔江区2021年度市场主体50强”称号,(二)被有关行政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附件:1.评选标准2.各行业评选名额分配3.2021年度黔江区市场主体50强推荐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评选标准评选内容分值评选指标评分细则稳增长20营业收入(产值)营业收入(产值)、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利润、税收合计查看绝对量和增长情况,资产规模、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查看绝对量情况,20应付职工薪酬10营业利润10资产规模稳税收20税收合计保就业20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合计100附件2各行业评选名额分配序号行业领域评选名额责任单位1农业6区农业农村委2工业9区经济信息委3建筑业3区住房城乡建委4批发和零售业9区商务委5住宿和餐饮业3区商务委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区交通局7金融业3区金融办8房地产业5区住房城乡建委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区经济信息委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区司法局1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区国资委、区文化旅游委1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区国资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13教育1区教委、区国资委14卫生和社会工作1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1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区文化旅游委注:涉及多个责任部门的,第一个为牵头部门附件32021年度黔江区市场主体50强推荐表推荐市场主体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评选情况评选指标满分得分评分细则稳增长营业收入(产值)20营业收入(产值)、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利润、税收合计查看绝对量和增长情况,资产规模、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查看绝对量情况,应付职工薪酬20营业利润10资产规模10稳税收税收合计20保就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20合计——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