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央、省级外经贸和市级高质量发展进出口贸易支持资金项目日前已通过评审小组评审,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期限为5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实事求是地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具体公示项目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日起-2022年11月5日止(公示期5天)附件:2021年度中央、省级外经贸和市级高质量发展进出口贸易支持资金项目联系电话:市商务局外贸科8225066监督电话:市商务局机关纪委8229976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2339061地址:宜宾市外南街63号进出口大厦宜宾市商务局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