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度兰州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二)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三)项目负责人无在研各类市级科技项目,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项目任务,凡承担了市级科技项目未按期结题的,二、申报程序和材料项目承担单位须登录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兰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注册并在线提交项目资料,完成项目入库,项目经初审推荐后,项目初审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三、指导性计划说明项目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设立,纳入市级科技计划体系,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项目立项后,主要内容、项目组成员及实施周期不得变更,项目完成情况作为省级科技项目推荐及市级科技项目立项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