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新区各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为提高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能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毕业生(青年)就业,现就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5日前二、申报对象经湖州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团委审核认定的南太湖新区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三、申报条件1.各见习基地接收的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5周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2.各见习基地按照要求已经全部通过“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系统”,完成了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流程,并缴纳综合商业保险,4、拨付,财政拨付,五、申报资料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就业见习补贴申请人员名册》原件一份,3.毕业证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35周岁以下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复印件,6.综合商业保险缴纳证明,9.见习人员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名称(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联系电话:0572-2021217附件:附件1见习基地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附件3就业见习人员补贴申请名册湖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11月1日3395127-23949-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