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落实《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湖府办规〔2020〕4号)文件精神,兑现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产值增长奖励扶持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现条件1.湖里辖区建筑业企业,2.2021年完成产值达5000万元及以上且年度主要月份累计建筑业产值增长幅度较大,二、兑现流程1.请符合兑现条件企业于2022年11月4日前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慧企云政企协同平台”(xt.gxj.xm.gov.cn),进入厦门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确认信息,上传承诺函,确认兑现政策,2.我局将对企业进行审核,并经公示等流程后,系统将短信通知企业登录平台下载收款收据,加盖企业公章、会计出纳手签后再上传,3.奖励资金以我局最终拨付金额为准,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2022年10月31日(联系人:吴奕明、572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