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3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粤能新能【2020】62号)要求,市发改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和市机关事务中心于2022年2月10日对2021年我市市直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进行现场评价验收,现将通过验收的15家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公示如下: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1南雄市公安局9南雄市民政局2南雄市财政局10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南雄市统计局11南雄市机关事务中心4南雄市人民检察院12南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南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6南雄市交通运输局14南雄市卫生和健康局7南雄市应急管理局15南雄市人民法院8韶关市南雄公路事务中心如有异议,请致电3825333.南雄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