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关于优环境强服务促进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外商投资保定再获利好,有9条直接涉及外资企业开办,包括推行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办”模式、进一步实施“容缺登记”、实行登记注册“跨省通办”、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推进京津冀企业资格互认、推进京津冀企业名称协同、投资者身份多元化、支持注册资本多样性以及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市推行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办”服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人在境外,快速办理在保登记注册,我市在全省率先对外资企业实施“容缺登记”服务,申请人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时,申请人在承诺时间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即可,无需前置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外商投资企业,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就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准确把握全市外资企业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