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在全市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基地条件1、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肉鸡≥30000只(出栏),有明确的县级以上的农业科研院校、推广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且每年开展不少于2个(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5、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运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试验示范档案和培训档案,一式两份报送到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股,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示范基地,附件:廉江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廉江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28日(联系人:欧永春,联系电话:6689715)附件:廉江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基地名称成立时间产业规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基地基本情况(字数控制500字以内)申报理由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签名:年月日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