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根据《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古树名木保护任务的通知》(景自然资规〔2021〕29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景宁县2021年度第二批古树名木保护任务的通知》(景自然资规〔2021〕70号)文件精神,相关乡镇已完成古树保护措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员对有关乡镇实施的保护措施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共完成名木古树保护21株,保护资金为44.746万元(含监理费),验收组认为古树保护工作基本符合要求,各项保护措施达到保护目的,经研究—2—决定,现将保护补助资金发放给你们,请及时拨付给各村或保护施工单位,并做到专款专用,附表:景宁县2021年古树“一树一策”保护资金补助表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12月2日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1年古树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