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关于印发衢江区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精品茶产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衢江农发〔2021〕14号)精神,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衢江区范围内(不含十里丰)种植茶叶优新品种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均可申请种植补助,10亩(含)以上起补,补助标准为2000元/亩,请各有关主体及时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12月1日,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1、茶叶优新品种种植面积申报、审核表,2、茶叶优新品种种植补助项目核实面积和补助资金汇总表,3、实施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4、非永久基本农田证明、非粮食生产功能区证明(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详见衢江农发〔2021〕14号文件,2022年12月1日前,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14号关于印发衢江区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精品茶产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pdf14号关于印发衢江区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精品茶产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1).doc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