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奉化区域内对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法人信用评价的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价、信用监管应用,第五条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是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主体信用信息的技术管理方及信用管理机构,第八条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社会法人认定为1桃失信社会法人,奉化区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由基础信用信息、守信信息、失信信息、企业品质、安全信息以及信用等级等信息构成,是指将本区范围内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信用信息对社会进行公示,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信用评价结果等,社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对公示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奉化区文化和旅游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奉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加强奉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第六条奉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第八条奉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应当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关联匹配信息主体信用信息的标识,第九条奉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建立奉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审查机制,第十条奉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在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奉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与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第三章信用信息管理第十五条奉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安全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