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办公室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9日芗城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为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在贯彻执行《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条措施》(漳政综〔2021〕73号)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对漳州市外建筑业企业注册地迁入芗城或资质分立至芗城的,按“一企一策”进行帮扶,落实招商资金奖励(详见附件1),在市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详见附件1),三、支持建筑业企业总部及基地建设1.保障建筑企业总部及基地建设用地,2021年10月起注册地迁入我区、符合资质要求的建筑企业,2021年10月起注册地迁入我区、没有享受上述用地或购房优惠的企业入驻商务楼宇(写字楼)办公,免租金提供给2021年10月起注册地迁入我区的建筑业企业作为集中办公场所,建筑企业或建设单位享受本区奖励扶持政策实行申报审批制,汇总上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兑现奖励(详见附件4),(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会同金峰管委会规划安排建筑企业总部及基地建设用地,(3)区税务局:负责核实拟获奖励的建筑企业纳税情况,(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实拟获奖励建筑企业信用经营情况及入驻建筑业企业总部在我区注册的有关情况,(5)区人社局:负责核实拟获奖励建筑企业工人工资支付守信情况,(6)区财政局:负责按税务部门核实后的纳税情况测算区级财政贡献及奖励兑现工作,附件:1.芗城区建筑业扶持奖励种类一览表2.芗城区建筑业企业集中办公场所(益民花园36号楼)优惠政策3.芗城区建筑业产业园招商政策4.芗城区建筑业企业(建设单位)奖励申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