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群众公选,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资金来源:哈市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资金(哈财指(行)【2022】279号文件)、自筹资金,使用哈市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资金27万元,通过图文、实物展示和多媒体介绍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实施期限: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实施单位:希勤满族乡人民政府责任人:李大辉2、希勤乡学校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使用哈市少数民族事业补助资金30万元,自筹资金0.8万元,自筹资金2万元,自筹资金6万元,自筹资金1万元,如有问题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哈尔滨市双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地址:双城区新兴大街99号邮编:150100电话:53123816哈尔滨市双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10月24日。